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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医学院亚洲通_亚洲通官网¥娱乐网址:学业导师的补充规定-2014.11发布时间:2014-12-18 编辑: 点击:[]
按照新乡医学院学业导师制工作条例(试行)-校教[2010]12号,考虑到我院管理学生的层次、专业、年级和数量等问题,为了指导学生更好的完成学业,提高学习质量和效率,特对学校条例做如下补充: 一、资格 1.具有中级(含中级)以上职称,且有3年(含3年)以上教龄。 2.实验技术人员还需有硕士(含硕士)以上学历。 二、聘期和聘任原则 (一)聘期:指导本科者任期一般为3年,指导专升本的任期为1年。 (二)原则: 1.原则上一位老师只担任一个年级的学业导师。 2.具有学业导师任职经历的老师可以优先选聘。 3.学业导师任职期间,如有离职或工作变动,需提前向学院提出申请。 4.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,取消其导师资格。 5.选聘学业导师需按科室为单位填报“基础医学院学业导师申报表”,见附件1。 基础医学院 2014年11月18日 上一条:基础医学院学业导师聘任-附件3 2012级本科生学业导师名单和指导班级-2014.12 下一条:基础医学院亚洲通_亚洲通官网¥娱乐网址:本科生和专升本学生学业导师聘任通知-2014.12 【关闭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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