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基础医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听课制度发布时间:2014-03-09 编辑: 点击:[]
为加强教育监督,搞好教学管理,提高教学质量,使学院各级领导建立与教学一线的直接联系,掌握学院教学运行中的信息,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中潜在的问题,制定本制度。 第一条 参加听课人员:全体处级干部。 第二条 要求听课学时,每人每学期不少于12学时。 第三条听课方式以随机检查为主,也可以组织重点听课,联合听课等。所听课程由本人自行选择。 第四条听课内容包括:理论教学与实验教学,着重了解教学内容,教学态度,教学方法,教学手段,教学效果等。听课领导在每次听课时应认真填写《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》,如实记录所有项目。课后应听取学生对课程内容、教师讲课水平,教材及学校管理等方面的反映,并与授课教师交换意见。 第五条 听课领导在听课的基础上,应针对听课中发现的问题 ,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。 第六条听课结束后,领导干部须将《领导干部听课记录表》及时交教学办公室。教学办公室需及时整理,定期分别向主管教学副院长汇报和教师所在的科室反馈相关内容。 第七条本制度由基础医学院教学办公室负责解释。 二〇一四年二月 上一条:基础医学院工作例会制度 下一条:基础医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【关闭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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